临床医学实验中心

Clinical Medicine Center

关于对实验室进行分类分级管理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双重预防机制,对实验室风险进行分类分级管控,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本次实验室安全风险源排查以实验室房间为单位,逐间排查,并填写《实验室(房间)风险源统计表》(附件1);

2.各实验室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风险源,对风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安全风险类型和等级,根据房间内风险源的类型和危害程度对本实验室房间进行安全风险分类分级。实验室分类分极标准详见附件2;

3.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所属(含所依托)的实验室风险源排查情况和实验室房间风险分级情况进行复核,最终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并汇总本单位《实验室(房间)风险源统计表》(附件1),于6月10日前,通过办公网OA,将电子版发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罗嘉老师邮箱,联系电话:83969215。

4.各二级单位或实验室根据复核的实验室房间安全风险等级结果,填写《实验室安全信息牌》(附件3),自行打印后更换原实验室门口的实验室安全信息牌。此项工作要求于6月15日前完成。

5.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为动态分级,如主要风险源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实验室房间风险等级的,应及时变更相关信息牌,并报二级单位更新数据。一般情况下二级单位每学期复核一次,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对各单位前期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和本次风险源排查情况,学校将于6月6日起,组织校内实验室安全专家、督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