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实验中心

Clinical Medicine Center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期中考试是教学运行的常规性工作,也是过程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强教学的过程管理、分阶段检验教和学的效果、改革学生学业评价方法具有积极的意义。结合本学期线上教学实际,现就期中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第9周或10周,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具体实际合理安排。

二、考试方式

采取线上随堂或课外时间进行考试。考试形式灵活多样,可以线上试题、论文、作品、作业、报告等各种考查方式进行。任课教师根据学生提交的成果合理评判成绩。

三、考试课程

本学期线上开设的所有课程原则上全部安排期中考试,如不安排期中考试,应由任课老师提出并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核同意。单独开班的个性课程、Ⅱ类通识课、创新创业学分课程和毕业班的课程可不安排。

四、考试成绩记载

期中考试成绩是对学生阶段性学习效果的评价,建议期中考试成绩按20%-30%的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将期中考试成绩及情况分析报送学院教务办。(注:一般要求学生期末课程总评成绩,应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三部分组成,期末成绩占总评成绩的比例不能高于60%。)

五、考试组织

期中考试由各学院组织进行,任课教师具体实施。学院应做好期中考试的组织工作,并根据《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期中考试课程汇总表》(附件)的格式做好考试课程统计汇总及考试试卷等相关材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六、考试分析

期中考试测试的内容要精准,能够反映出前期线上教学阶段学生学习情况。各学院做好分析总结,根据期中考试情况分析研判前期线上教学学生学习的掌握程度,为恢复正常教学后的安排提供依据。各学院将总结情况形成分析报告提交教务处,并对后续教学安排提出建议。

七、材料归档

期中考试的材料可以作为过程考核的一部分与期终考试卷一并归档留存。

各学院要充分重视期中考试工作,认真落实以上要求,通过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合理调整教学,提高教学效果。

附件: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期中考试课程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