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实验中心

Clinical Medicine Center

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赣教稳定字〔2022〕5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赣安办字〔2022〕59号)工作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两个至上”,坚持统筹教育发展和学校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创新形式广泛发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培育校园安全文化,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工作氛围,全力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重温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我省五十条具体举措。要推动“一把手”带头讲安全、推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通过组织开展专题研讨交流、集中宣讲、培训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大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自觉把安全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贯穿于学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担负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推动校园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宣教手段,以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广泛深入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发动师生积极参与江西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各类知识答题活动,助力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

(四)加强重点领域安全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学校安全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防溺水、防踩踏、防欺凌和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等学校安全重点领域的宣传教育,积极邀请公安、检察、卫健、消防等部门的领导、专家走进校园,普及安全常识,传授自救互救技能,不断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能力。要通过举办“安全明白人”“我把安全带回家”“给爸爸妈妈的安全家书”等主题征文,鼓励学生家庭成员共同参与安全宣传行动,引导家长自觉履行学生校外安全监护责任。

(五)深入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宣传教育,针对刷单返利诈骗、虚假投资理财诈骗、虚假网络贷款诈骗、冒充客服诈骗、冒充公检法诈骗等高发类案,制作反电诈微视频、短视频、情景剧、小品,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网络直播向师生推送,深刻揭露诈骗分子犯罪手法特点和严重危害;邀请公安干警进校园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分析相关典型案例,开展防止学生非法买卖、出租“两卡”警示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师生防范意识和识骗能力。

(六)积极推广消防标准化管理经验以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活动为契机,持续推动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工作机制,增强学校火灾防控能力。同时,通过组织开展演习演练,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学校消防安全和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修订完善整改落实,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水平。

(七)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通过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发动师生使用江西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小程序,上传校园及周边风险隐患点。

(八)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2022年6月至12月,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畅通监督渠道,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深化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校园实验室(危化品)、燃气安全、“打非治违”等重点领域,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协调联动,加强投入保障,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统筹推动“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重点。各单位要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总抓手,紧紧围绕“遵守

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突出效果导向,不搞应景造势。要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力戒形式主义、走过场,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安全的目的。

(三)强化氛围营造。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贴近师生、贴近实际的宣传工作,在宣传栏、“两微一端”等平台设立安全专栏,在全校上下营造关心校园安全、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同时要注意适时总结活动进展,踊跃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网宣传和展示我校安全工作风采。

各单位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活动情况,请于2022年6月13日前上传至学校综治工作平台;“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请于2022年6月25日前上传至学校综治工作平台,活动期间有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也可同时报送。(联系人:黄媛,电话:83969161)


附件:全省教育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综治办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