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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2022年下半年校园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部署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稳定和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统筹教育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排查和整治校园风险隐患,全面梳理和完善安全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创造安定和谐氛围。

二、工作安排

时间:即日起开始,贯穿2022年下半年。(一)全面开展涉校涉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即日起至8月7日,校内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防建设、周边综合治理、消防安全、校车安全、学生集中活动场所等逐一进行摸排,特别是要做好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将排查整改情况录入《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于8月7日17:00前上报学校平安建设工作平台。(二)全面梳理安全工作短板。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开展本领域安全工作自查,梳理安全工作短板,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台账。8月25日前,各牵头单位将本领域安全工作自查情况报告报综治办。自查报告要客观反映工作落实情况,坚持用数据说话,突出反映问题和短板。(三)省教育厅明查暗访。即日起至11月,省教育厅将结合平安校园建设和校园周边治理等有关工作,会同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等部门,对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明查暗访,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细落实。(四)教育部抽查。教育部相关司局将组成若干工作组,选取部分省份进行抽查,对各地各校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三、工作重点

(一)校园安全体系建设情况。是否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是否有健全的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是否有完善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安全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全领域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台账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建立重大涉校事件应对处置机制;是否制定重大涉校事件舆情应对处置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救护演练、人员安全培训;各项台账是否完备。(牵头单位:综治办、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保卫处)

(二)消防安全。是否定期对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车道等进行全面排查;是否严厉整治违规用火用电、违频停放电动自行车、私拉乱接电线、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是否严格落实施工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是否规范配置消防装备和器材,强化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做好初起火灾处置准备;各项工作台账是否完备。(牵头单位: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学生宿舍与教室管理中心、基本建设处)

(三)设施设备安全。是否加强后勤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对配电间、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中央空调、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全方位的安全性、可靠性检查和维护;各项工作台账是否完备。(牵头单位: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四)食品安全。是否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是否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筹关键环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是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饮用水设备是否定期清洗消毒;是否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各项工作台账是否完备。(牵头单位: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五)校舍安全。是否加强校舍安全管理,是否对校舍楼宇、危旧房屋、地下室、建筑工地等重要部位加强管理和检查,在建工地等场所是否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重点要害部位是否加装安全防护设施;校园公共照明、休闲桌椅、围栏、护栏、地面道路、路牙、停车位、雨棚、停车棚、指示牌、告知牌、井盖等是否完好;各项工作台账是否完备。(牵头单位:基本建设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

(六)用电安全。是否对校园用电设备加强排查,校内用电设备、电线电缆是否存在隐患、是否存在超期服役现象;变电所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交接班制度、出入登记制度、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各项工作台账是否完备。(牵头单位: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七)自然灾害预警。是否加强对强降雨、雷电等自然灾害防范工作,是否积极与当地气象、防汛抗旱等部门加强沟通;是否有健全的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进行演练;各项台账是否完备。(牵头单位:后勤管理处)

(八)实验室及实习实训安全。是否建立和完善学校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安全责任制和定期排查制;是否针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各项台账是否完备。(牵头单位: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九)校园安防及综合治理。是否制定并严格落实值班巡逻、防范守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安全保卫制度;是否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是否按照相关标准聘用专职保安员,保安员是否存在超龄、无证上岗问题,校园安防八件套等器械器材是否配备到位;是否落实校园封闭化管理,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是否达标,校园门口是否设有符合要求的防冲撞设施;校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是否100%达标,是否与属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联网;是否落实门卫值守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登记、安全检查制度;各项台账是否完备。(牵头单位:保卫处、附属学校)

(十)校车安全。是否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配备校车安全管理人员;车辆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并定期检查维护;各项台账是否完备。(牵头单位:后勤服务集团)

(十一)心理健康。是否建立学生心理辅导和干预制度;是否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是否按规定比例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是否对在校(园)教职工及其他在校(园)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进行动态评估。(牵头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党委宣传部、人事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部署好安全自查工作;各牵头单位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盯紧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单位要按照“不留死角、立行立改”原则,对排查出安全隐患问题,明确整改时限,落实责任人,建立隐患台账,推动问题清零。对重大隐患问题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好稳控措施。

(三)强化考核问责。对校园安全检查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严肃问责;将下半年校园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


附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综治办

2022年8月4日